配合內政部「免戶籍謄本」措施,舊有合法房屋申請接水案件時,儘量避免使用戶籍謄本
發文日期 2016-07-15
發文字號 台區水公會雲辦慶字第10555號
主   旨
說   明

 

主旨:函轉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為配合內政部免戶籍謄本措施請轉知轄屬會員於接獲舊有合法房屋申請接水案件時儘量避免使用戶籍謄本請查照。